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禹城站实验室工作制度
作者: 禹城站 更新时间: 2018-01-07

(一)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,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;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。

(二)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,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,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。

(三)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,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;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,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。

(四)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。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,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。

(五)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、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,或减免应收费用,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。

(六)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,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,包括实验目的、实验方法、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;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。原始实验记录、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。

(七)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,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。

(八)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做到文明、有序管理。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,做到文明整洁,仪器设备摆放整齐,杜绝事故的发生。

(九)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,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。

(十)非本单位人员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。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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